1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春栽模式
从1996年以后,西峡香菇的基本模式为:春栽、中袋、棚架、适度规模。“春栽”即:在每年的2-4月为香菇的栽培时间;“中袋”即:在借鉴南方小袋和北方大袋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的气候确定为18-58cm的中袋;“棚架”即:采用棚架的生产方式;“适度规模”即:按照每年的劳动力情况,每户种植3000袋左右。据西峡食用菌生产办公室数据统计,2012年全县春栽袋料香菇1.3亿袋,户均种植3100袋。
2 按照出口检疫要求的西峡香菇标准化生产模式
西峡香菇的标准化生产是由2005年开始在全县进行推广后,它的主要内容是“五个统一”,即:“统一基础规划、统一菌种供应、统一原辅材料、统一技术管理、统一加工销售”。到了2008年西峡又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在标准化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改木质棚架为水泥棚架、改水土路面为硬化道路、改脏乱差环境为主的硬化、净化、美化”的三改三化基础建设标准,在食用菌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上又提出了“三园四化”的发展目标,即把标准化基础建设成“科普化、集约化、产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这就是西峡香菇标准化生产的核心内容。
2011年,全县已建成标准化香菇生产基地46个,2012年建成86个,在建27个。依托基地,2012年建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92个,在建41个,定期组织菇农进行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246次,参训坐吃山空40831人,下发技术资料53830份。
其中寨根香菇标准化基地始建于2009年,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500余万元,占地300亩。在基地建设中,先后硬化水泥路面1万平方米,架设电力专线3600米,修筑硬边渠1500米,加固河坝1200米,打机井60眼,栽植风景树3000余棵。基地可容纳菇棚3000棚,规模300万袋,解决320户菇农种植香菇,年实现收入3000万元,菇农年平均经济效益8.8万元。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评为“全国新农村建设小蘑菇百强村“,被农业部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3 以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建设来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
食品安全和质量是视频行业的生命线,西峡县香菇产业发展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的发展模式,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品质,依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划》,结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西峡县结合自身香菇种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种植基地标准化建设要求》。
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应具有对备案种植基地的管理权限,其备案种植基地应满足下列条件和要求:
1 连片并具有一定的规模,每个基地菌棒/袋数一般应不少于5万棒/袋以上;对采用平面栽培的食用菌品种,如蘑菇等,每个基地面积应不少于5亩。
2 基地周围应具有天然或人工的有效隔离带。
3 基地周围无污染源如:化工厂、造纸厂、专业饲养场、垃圾处理厂、医院及污水排放管道等。
4 栽培介质(或土壤)和灌溉水源应进行农残和重金属含量检测,并符合相关规定。
5 化学投入品及其他农用器具应有专门的存放场所。
以上标准的确立从根源上确保香菇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防护体系,提高了产品的产量和西峡县香菇的美誉度。
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管理要求
生产企业应设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香菇基地的管理,并制定香菇基地有关管理制度。
1 制订香菇基地管理制度,并按基地或地块建立栽培档案,内容应包括基地管理的组织机构图,基地管理员和植保员职责,基地地块的组成清单、面积及地块图等。
2 建立良好种植规范,并详细记录植物源性食品原料栽培过程中的农事活动,内容包括菌袋制作、接种、出菇管理、收获等。
3 建立农用化学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农用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发放、配制、施用和残留监控措施等内容,并有农用化学品的出入库记录和分发档案。
4 建立可选用农用化学品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农用化学品的中文名称(包括商品名)、英文名称、登记号、安全间隔期、作用及使用标准规范和稀释表等。
5 建立采收、运输管理制度,确保新鲜原料安全卫生,并做好新鲜原料采收和流向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新鲜原料的采收日期、采收基地、数量等。
6 建立香菇基地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包括抽样方法和频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等。
7 建立原料批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8 基地的各项记录至少保存2年。
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农用物资管理要求
企业、基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备案种植基地使用的原材料、辅料、设施、农用化学品等的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使用。
l 香菇基地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必须符合我国和进口国的要求,严禁存放、使用我国和进口国明令禁止的农用化学品。
2 香菇加工企业应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农用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并有相应的记录。相关记录至少保存2年。
3 有详细的农用化学品作业指导书和农用化学品成分说明书和检测合格证。
4 有农用化学品采购、领用、配制、使用等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农用化学品配制器具齐全并能够准确应用。
5 农用化学品、植保器械应有专用仓库储存。
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植保员的条件和要求
目前已在全县5个乡镇配备标准化基地植保员90名。
生产企业需配置与香菇基地规模、数量相适应的植保员。基地植保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 具备一定的栽培和植物保护等专业知识,经过管理部门培训并有上岗资格证或植保员证。
2 负责对栽培过程中病虫害的防治以及农用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具有可追溯性的记录。
3 负责对基地的环境卫生、周边农田作业情况及病虫害发生情况的监察。
4 负责对栽培的原材料、辅料和农用化学品进行检查监督。
西峡香菇标准化种植户管理基本要求
为加强对香菇种植户的管理,确保基地原料的品质,保证正常生产,保障每位种植户的切身利益,西峡县制定了“种植户规章制度”,主要内容为:
1 种植户按照公司下达的种植计划种植后,必须加强管理,保证生产出公司种植计划中规定的供货数量。
2 种植户必须按照种植计划中的规定的品种种植,并按照计划中规定的原料规格,收购标准进行供货,对不符合种植计划规定的品种、规格、收购标准的原料,公司拒绝收获。
3 种植户在安排种植时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原辅材料进行种植。
4 种植户的原料化验累积三次检测不合格的,公司将取消基地资格。
5 种植户必须使用化验合格的地下水,不得使用已被污染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水,否则拒收其原料。
6 基地原料在化验合格后,种植户必须安排人员在基地看护,保证产品安全。
7 种植户种植严格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原辅材料、统一菌种、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加工销售。
8 种植户有配合基地科工作的义务,并有权监督基地植保员的工作。
9 基地种植户有配合公司迎接检查的义务,种植户必须按照客户或公司的要求对基地进行整理。
10 种植户必须保持基地卫生,基地内和基四周不得有杂物。
西峡香菇标准化种植基地实现了统一代码
为了加强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检疫备案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强质量责任制度建设,实现出口香菇质量安全可追溯性,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进行了代码备案(见附录一)。代码体系的建设推动了香菇产业的发展。
西峡香菇标准化基地实行了备案管理
西峡香菇基地备案的原则
政府主导的原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管理办法》,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做好基地规划和指导工作。
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的原则。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基地备案监管的主体,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指导好基地备案的监管、检查验收和发证工作。
部门联动的原则。西峡香菇质量安全示范区办公室已成立,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加强协作,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行业协调的原则。企业是基地建设的主体,企业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制定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指导菇农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设好备案基地。
群众参与的原则。菇农是基地建设的基础,必须通过广泛宣传,扎实培训,正确引导,让广大菇农参与到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上来。
西峡香菇基地备案的申请、受理、批准、发证
l 由出口企业书面向西峡县政府和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申请的内容有企业名称、企业申请人的情况、企业地址、企业联系方式、企业出口额、企业申请基地备案规模等信息情况,并填写《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申请表》。
2 受理。西峡县人民政府和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西峡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和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峡办事处接受各出口企业的申请。
3 批准。西峡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和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峡办事处接到出口企业的备案申请后,按照出口企业申请的出口额,规划出口企业基地的范围和规模,由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通知到备案企业和基地所在乡镇。
4 发证。在基地规划,基地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放“检验检疫基地备案证书”。
西峡香菇基地建设
1 出口企业在基地建设上负主要责任,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为生产安全食品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
2 基地所在地乡、村,在基地规划、基地管理、基地周边环境卫生建设上负重要责任,配合出口企业搞好标准化基地建设。
3 菇农要认真执行《西峡香菇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和出口企业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指标,履行好《产销合同》,为出口企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基地的监管
基地的监管采取联合监管的办法进行,部分与企业相配合。监管包括日常监管、年审和换证复查三种形式。监管的内容:①备案种植基地的周边环境及状况;②备案基地种植规模;③备案基地病虫害发生;④备案基地药品使用情况;⑤备案基地质量安全自检自控体系情况;⑥生产记录情况。
西峡香菇荣誉篇
通过以上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使得西峡香菇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号,扩大了产品的出口规模。
2000年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十佳商品基地县”。
2001年被国家农业部、外经贸部确定为“全国园艺产品出口示范区”。
2002年被中国果菜专家委员会、全国特产经济发展中心授予“中国食用菌无公害科技示范县”。
2005年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全国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县’’、“全国食用菌优秀基地县”。
2006年被河南省农业厅授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2007年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全国小磨菇新农村建设优秀示范县”。
2008年“西峡香菇”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通过中国工商管理总局地域商标。
2009年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全国食用菌行业十大主产基地县”、“中国香菇之乡”。
2010年西峡香菇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验收。
2010年西峡香菇在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上被评为“金奖”。
2010年被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西峡县出口香菇质量安全示范区”。
2010年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全国食用菌行业优秀基地县”。
2010年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首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