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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GB 19169-2003 黑木耳菌种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国家标准网
      4.质量要求
      4.1 母种
      4.1.1 容器规格应符合NY/丁528-2002中4.7.1.1规定。
      4.1.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4.1.3 微生物学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4.1.4菌丝生长速度:在 PD A 培养基(见附录A )上,在适温(26℃士20℃)下,菌丝10天-15天长满斜面。
      4.1.5 母种栽培性状:供种单位所供母种需经栽培试验确证种性中农艺性状合格后,方可用于扩大繁殖或出售 。
      4.2 原种
      4.2.1 容器规格应符合NY /T528-2002中4.7.1.2规定。
      4.2.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4.2.3 微生物学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4.2.4 菌丝生长速度:在适宜培养基上,在适温(26℃士2℃)下,40天-45天长满容器。
      4.3 栽培种
      4.3.1 容器规格应符合 NY/T528- 2002中4.7.1.3 规定。
      4.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4规定。
      4.3.3 微生物学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4.3.4 菌丝生长速度:在适宜培养基上,在适温(26℃士2℃)下,一般35天一40天长满容器。
      5.抽样
      5.1 质检部门的抽样应具有代表性。
      5.2 母种按品种、培养条件、接种时间分批编号,原种、栽培种按菌种来源、制种方法和接种时间分批编号。按批随机抽取被检样品。
      5.3 母种、原种、栽培种的抽样量分别为该批菌种量的10%,5%,1%。但每批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支(瓶、袋);超过100支(瓶、袋)的,可进行两级抽样。
      6.试验方法
      6.1感官检验
      按表5逐项进行
      6.2 微生物学检验
      表2中各项用放大倍数不低于10x40的光学显微镜对培养物的水封片进行观察,每一检样应观察不少于50个视野。
      6.2.1 毒菌检验
      取少量疑有霉菌污染的培养物,按无菌操作接种于PDA 培养基(见第A. 1 章)斜面或平板上,260C士2℃培养 5天-7天,菌落出现白色以外的杂色者,或有异味者为霉菌污染物,必要时进行水封片镜检 。
      6.2.2 细菌检验
      取少量疑有细菌污染的培养物,按无菌操作接人GB/T4789.28中4.8规定的营养肉汤培养液中,25℃ - 28℃振荡培养1天-2天,观察培养液是否混浊。培养液混浊,为有细菌污染;培养液澄清,为无细菌污染 。
      6.3 菌丝生长速度
      6.3.1 母种
      PDA培养基(见第 A.1 章) ,26℃士2℃培养,记录长满斜面所需天数。
      6.3 .2 原种和栽培种
      采用第 B.1 章、第 B.2 章、第 B.3章规定的配方之一,在 26℃士2℃培养,记录长满培养基所需天数 。
      6.4 母种农艺性状
      将被检母种制成原种。采用第B. 1 章、第 B. 2 章、第 B. 3 章规定的配方之一,含水量提高至62士2% ,制作菌袋45 个。 接种后,分三组进行常规管理,根据表6 所列项 目,做好栽培记录,统计检验结果。 同时将该母种的出发菌株设为对照,亦做同样处理。 对 比二者的检验结果,以时间计的检验项 目中,被检母种的任何一项时间较对照菌株推迟五天以上(含五天)者,为不合格;产量显著低于对照菌株者为不合格;子实体外观、耳片剖面形态与对照明显不同或畸形者,为不合格。
      6.5 留 样
      各级菌种都应留样备查,留样的数量应每个批号菌种 3支(瓶、袋)-5支(瓶、袋) ,于4℃-6℃下贮存,母种和原种6个月,栽培种4个月。
      7.检验规则
      按质量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者,为合格菌种;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者,均为不合格菌种。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签 、标志
      8.1.1.产品标签
      每支、瓶(袋)菌种需贴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标签:
      a) 产品名称(如:黑木耳母种) ;
      b) 品种名称(如:冀诱 1 号) ;
      c) 生产单位(如:X X 菌种厂) ;
      d) 接种 日期(如:2001. X X . X X ) ;
      e) 执行标准。
      8.1.2.包装标签
      每箱菌种需贴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包装标签:
      a) 产品名称、品种名称;
      b) 厂名、厂址、联系电话;
      c) 出厂日期;
      d) 保藏期、贮存条件;
      e) 数 量;
      f) 执行标准。
      8.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按 G B/T191规定,应有以下图示标志:
      a) 小心轻放标志;
      b) 防水、防潮、防冻标志;
      c) 防晒、防高温标志;
      d) 防止倒置标志;
      e) 防止重压标志。
      8.2 包 装
      8.2.1 母种外包装采用木盒或有足够强度的瓦楞纸箱,内部用棉花、碎纸等具有缓冲作用的轻质材料填满 。
      8.2.2 原种、栽培种外包装采用足够强度的瓦楞纸箱,每箱20瓶,内部用碎纸、报纸等具有缓冲作用的轻质材料填满。纸箱上部和底部用8cm宽的胶带封口,并用打包带捆扎两道,箱内附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包括菌种种性、培养基配方及适用范围) 。
      8.3 运 输
      8.3.1 不得与有毒物品混装。
      8.3.2 气温达30℃以上时,需用0℃ ^-20℃的冷藏车(船)运输。
      8.3.3 运输中必须有防震、防晒、防雨淋、防冻、防杂菌污染的措施。
      8.4 贮 存
      8.4.1 母种一般在4℃ - 6℃冰箱中贮存,贮存期不超过三个月。
      8.4.2 原种一般在0℃ - 10℃以下冷库中贮存,贮存期不超过40天。
      8.4.3 栽培种应尽快使用,14天内可在温度不超过260C 、清洁、通风、干燥(相对湿度50% - 70%) 、避光的室内松散存放。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母种常用培养蓦及其配方
      A.1 PDA 培养荃(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甚)
      马铃薯200g(用浸出汁),葡萄糖20g,琼脂20g,水1000mL,pH值自然。
      A.2 CPDA 培养基(综合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蓦)
      马铃薯200 g(用浸出汁),葡萄糖20g,磷酸二氢钾2g,硫酸镁0.5g,水1000mL,pH值自然。
      A.3 木肩漫出汁马铃薯葡萄糖培养基
      马铃薯200g(用浸出汁),阔叶树木屑50g(用浸出汁),葡萄糖20g,琼脂20g,水1 000mL。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原种和栽培种常用培养基及其配方
      B.1 木润培养基
      阔叶树木屑78%,数皮20%,糖I%,石膏1%,含水量58%士2%。
      B.2 木屑棉籽壳培养墓
      阔叶树木屑63%,棉籽壳15%,熬皮20%,糖1%,石膏1%,含水量58环士2%。
      B.3 棉籽壳培养基
      棉籽壳79% ,麦教20,石膏1时,含水量58%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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