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根据《怀柔区发展重点农业产业意见》,制定了怀柔区《食用菌产业政策实施细则》。此实施细则重在鼓励、促进怀柔区食用菌产业发展,本着扶持怀柔区生产、加工、储藏、销售食用菌的本区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资金奖励一是以食用菌产业规模化生产为扶持标准,其中10至19栋大棚奖励5万元、20至29栋大棚奖励10万元、30至49栋大棚奖励20万元、50栋大棚以上奖励30万元;二是以固定资产投资为扶持标准,主要对符合扶持条件的设施、设备,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200万元。
据悉,申请食用菌规模化生产政策扶持的种植户可向所在镇乡提交申请表,镇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符合扶持政策的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将实地检查验收。区种植业服务中心验收汇总后上报区发展重点农业产业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核同意后将由区财政拨付政策奖励资金,并各镇乡政府负责向享受政策的申请人兑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