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岩生通讯员缪存建)2月24日,寿宁县清源乡外韦村卓仕灿、吴建长等15位菇农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手中领到了5665元的赔偿款。至此,这起因作菇原料掺杂使假、涉及人数达15户的菇农群体投诉,只经过前后三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2月18日,本报第2版以《昧心商家坑菇农作菇原料动手脚》为题刊发了寿宁县工商局在该县大安、坑底等乡镇查扣了近百吨掺有泥沙、花生壳等杂物的作菇原料―――麦麸的消息,引起了寿宁广大菇农的注意。随后,清源乡外韦村菇农卓仕灿等人发现自己从该乡供销社生产门市部所购的麦麸中也掺有不少泥沙等杂质,遂于21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接诉后,寿宁县工商局鳌阳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调查核实。
经查,清源乡供销社生产门市部经营者卢某从外地购进麦麸15吨,这批麦麸中掺有7.2%的泥沙等杂质,至案发之日起,卢某已向当地菇农售出掺杂麦麸5.06吨,经营额5665元。在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卢某表示愿意全额退款,将5665元一次性全部赔偿给这15户菇农。由于发现及时,菇农们尚未将这批作菇原料投入使用,从而避免了更大程度上的经济损失。目前,卢某库存尚未售出的近10吨掺杂麦麸已被工商部门就地封存。
花菇种植历来是寿宁县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而麦麸是种植花菇的一种重要原料。工商部门呼吁,商家们切莫为了牟取暴利,经营劣质原料坑农害农。同时提醒广大菇农朋友,若发现劣质原料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以免给日后的收成留下隐患。
[来源:闽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