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起草《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地方保险条款)
金针菇种植大户请留意这个好消息:为了鼓励特色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衢州市今年起,试点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试点阶段拟对生产集中化程度较高、管理水平较好、栽培数量在10000袋以上的大户进行承保;进入推广阶段后,凡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栽培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栽培数量在5000袋以上的,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相关政策由市发改委农险办牵头协调,市农业局起草制定,市人保财险公司参与配合并提供保险资料。在征求和听取省农业厅、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等专家意见后,该市已推出了国内首个《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4月2日,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通过相关政策的同时,要求由衢州市试点的江山市、开化县、常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尽快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并由试点县(市)政府向省政府申报启动试点。
4月17日,开化县人民政府向省政府申报启动试点,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已于5月22日批复同意。《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及《试点工作方案》起草制定并批准通过和即将进行实施,标志着全国第一部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问世,这也是第一部由地市部门起草制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开创了地方起草制定保险条款的先例。
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6月22日介绍:根据近5年金针菇原辅材料的市场行情、降低成本的新配方推广应用和菇农、企业的实际制袋成本,确定自然季节栽培(野外大棚或室内)金针菇每袋的保险金额为1.20元,室(棚)内栽培的金针菇保险金额为1.50元/袋。总保险金额=投保袋数×1.20元/袋或投保袋数×1.50元/袋。保险费率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