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网讯: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4年12月违法广告公告,涉及108条次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35个产品中包括5种保健食品,历年多次登上各地“黑名单”的“富硒灵芝宝”名列其中。
据悉,“富硒灵芝宝”被北京市食药监局直接点名。该产品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辅助抑制肿瘤”,广告中却声称其有“抗肿瘤效果”,能“缩小瘤体”、“减毒增效”,并冒用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而被收回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该广告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等规定,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误导消费者。新华食品查询后发现,“富硒灵芝宝”于1999年获取保健食品批文,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申请人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