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对于江中猴姑饼干制造商江中食疗公司控告唯一家“猴头菇”侵权一事,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承揽“猴头菇”酥性饼干加工的宝嘉达公司与委托生产并销售的唯一家公司,对江中食疗公司“猴姑”酥性饼干的特有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唯一家公司与宝嘉达公司连带赔偿江中食疗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山寨”猴姑饼干妄图“搭便车”
随着江中猴菇饼干在市场上越来越受消费者喜爱,大量的仿冒产品纷纷出现。据了解,一年多来,江中食疗公司多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先后起诉三九猴菇饼干、曼士卡猴头菇饼干、幕滋猴头菇饼干、麦滋润猴菇饼干、唯一家猴头菇饼干等5个品牌生产厂家侵权,目前都已取得胜诉,法院判决上述侵权品牌生产商赔偿江中猴姑饼干总计近200万元。
近两年来,江中集团大举进军食疗行业。江中猴姑饼干由其首创并申请了专利保护,自该产品上市之初起,江中集团便花大力气对它进行广告投放。据了解,从2013年9月到2014年5月,江中猴姑饼干广告投放花费总共达2亿多元。
大面积、高强度的广告投放,加之“养胃”的功能定位,使得江中猴菇饼干越来越受消费者喜爱,逐渐成为饼干中的明星品牌。但是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大量的“山寨”厂家打上了江中猴姑饼干的主意,市场上也随之出现了很多仿冒产品。
保护创新品牌 坚决打击侵权行为
据了解,市场上出现的仿冒品远远不止上述五家企业。江中食疗的一位负责人介绍道,“江中会在目前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追查仿冒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购买猴姑的环境。”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民族品牌创新产品的保护。仿冒、假冒产品不仅会损害企业利益,打击创新积极性,还会造成市场混乱,甚至给消费者带来人身安全隐患。
据专家介绍,江中集团对仿冒产品的打击,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江中集团本身,而是对整个市场都有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