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振华 通讯员潘娟莺)去年因有企业提出异议而未能顺利注册成为证明商标的“磐安香菇”,近日通过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审批,正式获得商标注册证。磐安县因此拥有了7只证明商标,数量在全省各县市中居首位。
磐安县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香菇业,并使其迅速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由于得天独厚的优势,该县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全国香菇的集散地和重要出口基地,年出口鲜香菇占全省1/3强,先后被评为中国香菇之乡、中国食用菌产业先进县等。磐安香菇还曾先后被评为“中国国际农博会名牌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首批绿色产品”等,并于2006年被省农业厅评为“浙江名菇”。磐安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磐安香菇”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使磐安香菇品牌有了法律保护伞,能更好地促进该县食用菌规范生产,推进品牌发展,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
磐安县工商局负责商标广告的张素贞说:“2003年我们县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7只证明商标,去年6只证明商标通过了审批,它们分别是‘磐安茶’、‘磐安白术’、‘磐安元胡’、‘磐安浙贝母’、‘磐安玄参’和‘磐安白芍’。因为杭州一家企业认为‘磐安香菇’图案与其商标图案相似,所以‘磐安香菇’正式获得商标注册证迟了一步,但它的有效期限也是2006~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