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山州食用菌产业现状
目前,文山州从事人工食用菌种植的有60多户,工商部门注册的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有17户,食用菌栽培示范种植基地12个,涉及食用菌加工企业1户,人工食用菌年产量约1400多吨,产值约1400多万元。2014年全年产量7640吨(其中:人工菌4786吨,野生菌2854吨),产值25997万元(其中:人工菌5260万元,野生菌20737万元)。
据对文山、砚山两县市县城的市场调查,文山市城区日需求食用菌约8000斤左右,砚山县城区日需求食用菌约3000斤左右。以人口状况和饮食习惯为基础,用加权平均数的方法进行测算,食用菌市场日需求量约1.5万多公斤,除平菇(冻菌)可以满足市场外,其余如蘑菇、香菇、茶树菇、鸡腿菇、鸡松茸等品种都是从州外市场调入。食用菌价格方面,市场价格相对稳定,人工食用菌平均每公斤价格在6元至20元之间,野生食用菌相比更高。
二、存在问题
1、文山州人口基数大,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小,森林覆盖率低,植被破坏严重,喀斯特地貌引起的石漠化荒漠加剧,加之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使野生菌资源量逐年递减。
2、文山州食用菌品种单一、数量不足、自给率低,仅占市场份额的50%左右,加上对食用菌产业的认识不足,野生食用菌的种类、种群量、种群分布等状况和人工食用菌产量、产值的底子不清。
3、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职责不清,食用菌产业投入不足,市场建设落后,营销网络不健全,应用技术推广滞后,食用菌的精深加工水平低、经营粗放。在食用菌的选种、人工促繁及应用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差距。
4、缺乏扶持资金推动,省级扶持资金前年和去年均为40万元,州、县(市)从来没有安排过扶持资金,这难以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
三、意见建议
文山州有着发展食用菌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特别是还有野生食用菌资源和可以周年生产人工菌的气候条件支撑,不开发利用好这些资源条件的确很可惜。当前,文山州和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十分大,关键的因素还是认识不到位和组织管理不力,导致缺资金、缺技术。良好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产业发展缓慢。文山州要进一步加大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重视力度,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食用菌产业加快发展。
1、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食用菌产业的认识。食用菌产业在种植业中的比较效益是十分明显的,单位种植面积收入是种植
粮食的15倍,种植烤烟的7倍,可以解决日趋突出的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富余的问题,是一项一可富民二可增加就业岗位稳定社会的好产业。政府虽然不能直接获取税收,但是可以拉动餐饮、物流、深加工等行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还可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2、要争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抓住科技研发和市场两个关键环节,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文山州正处于栽培菌发展的初始阶段,通过省供销社这几年的牵头协调推动,农民和企业的积极性已经初步调动起来,全州食用菌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3、重视食用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制约文山州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技术,关键是人才。这几年省社食用菌产业办连续举办了几期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班,文山州从事食用菌种植技术人员都参加了培训,推动了产业的发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短期培训系统性不够,基础不够扎实,还不能适应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需要,许多企业都高薪从福建、浙江等省聘请技术员,加大了企业生产成本,建议文山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到省外专业院校学习,充分发挥食用菌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土专家”、“种菇能人”示范带动作用,为文山州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落实责任,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牵头管理。各县(市)级供销社要把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调研摸清家底,认真分析找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好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提出推动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协调农业、林业、科协等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
5、重视市场和品牌建设,打好文山特色品牌。文山州有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优势,各种人工栽培菌在不同的海拔都能实现常年生产,可以在东部沿海地区高温不出菇季节弥补市场空缺。文山州工业企业少,生态环境好,食用菌产品品质好,同样的人工种植黑木耳在浙江庆元网上交易价为68元/公斤,而文山产的则可以卖到100-140元/公斤。特别是野生菌资源丰富,人工菌栽培有一定的基础,市场价格相对稳定,加工企业实现了零突破。打好文山品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让农村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
6、大力发展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制定食用菌产业资金的扶持办法。按照企业运作、政府推动的方式,建立完善食用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和帮助,推进食用菌产业有序发展。对产业发展示范作用强、生产加工食用菌5万公斤、年销售食用菌产品2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或食用菌产业专业合作社,以“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对生产经营规模大、日产鲜菌500公斤以上、带动农民50户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