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秋初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多发时期。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食药监局发布预防毒蘑菇中毒预警公告,提醒消费者不要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蘑菇等食品,尤其是不采购、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近期西安市降水充沛,又值夏末秋初,气温高,湿度大,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西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要增强保护意识,勿购勿采勿食有毒蘑菇。在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采购、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食用野蘑菇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可进行催吐:如把盐溶入开水,冷却后喝下催吐,也可刺激咽后壁催吐,然后再就医。同时,拨打12331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
此外,西安市食药监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验收关,避免采购和使用有毒蘑菇。“农家乐”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大型餐饮单位或集体用餐单位应尽量不供应以野生菌类为原料的菜肴,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