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国家经济林协会对田林县进行了实地核查,认为该县地理气候条件非常适宜灵芝生长,现有适合野生灵芝生长的天然林面积113万亩,已成为我国灵芝重要生产基地,经专家组认定评审并公示后,同意授予田林县“中国灵芝之乡”称号。
近年来,该县把保护和发展灵芝产业作为富民强县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引进了灵芝加工龙头企业,将高端与中低端产品同时发展,延伸了产业链,提高了附加值。据统计,2013年全县从事野生灵芝采摘和灵芝栽培等从业人员达1.15万人,引种栽培面积400亩,年产量达750吨,年总产值达1.1亿元。2014年全县人工栽培灵芝600亩,预计产量达1000吨,预计总产值达1.8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