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验发现,该批灵芝为野生灵芝,仅经简单脱水处理,伞盖暗红,肉眼可见虫孔和滋生的真菌菌斑;伞柄呈暗褐色,质地较坚硬,根部带有介质土壤。据了解,该批灵芝购自老挝,因具有虫孔、携带土壤且携带旅客不能提供任何检疫审批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批灵芝作截留处理,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作进一步检验。
经实验室检验发现该批灵芝携带仓储类昆虫,经鉴定为木蕈甲科一属(Cis sp.)、大蕈甲科一属(Episcapha sp.),据了解此两种昆虫在国内鲜有报道,很可能为入侵物种具有很大的检疫风险。目前该批灵芝已经依法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