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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食用菌行业适应新版食安国标 打好转型升级战


    【发布日期】:2017-02-21  【来源】:浙江在线
    【核心提示】: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食用菌企业应认真学习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动开展企业自查,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和工艺及时开展技术整改,打好企业管理转型升级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日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6版正式颁布,即将于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这一农药残留的新国标,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了较大突破,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较2014版增加490项,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制定了苯线磷等24种禁用、限用农药18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为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判定依据。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对不存在膳食风险的33种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增强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系统性。三是除对标准中涉及的限量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外,还同步发布了106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丽水市是出口食用菌大市,占据全省食用菌出口额“半壁江山”,拥有龙泉庆元出口食用菌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的“金字招牌”。2016年全市出口食用菌1358批次,5231.12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0.86%、4.02%。此次新农残限量国家标准的颁布,对出口食用菌行业影响重大。
      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食用菌企业应认真学习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动开展企业自查,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和工艺及时开展技术整改,打好企业管理转型升级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 丽水 食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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