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孜县坚持把虫草采挖管理纳入依法常态化治理,结合县情实际,因情施策,做到管理规范化,服务贴心化,效益均衡化,通过“三个三”工作模式,连续多年实现虫草采挖零事故。
事前相商,形成三个共识。甘孜县虫草采挖区邻县群众进入多、人员杂,矛盾多。为此,甘孜县每年主动与德格、色达、青海达日县召开专题联席会,磋商管理事宜,形成管理共识,解决管理主体问题;坚持“属地主管、区域驻管、过程全管”的原则,推行“牧羊式”管理办法,以“领导+干警+乡村干部”的方式,由甘孜县派员主管,邻县派员协助,在虫草采挖期间全脱产、全区域、全时段、全方位开展管理服务;依据“资源租采、内外有别、差别不大”的原则,将虫草采集资源管理费定为县内县外两个标准,收费差别每年视情况商定,控制在群众接受范围,无论县内县外一次性缴费后方可采挖,形成收费共识,解决群众分歧问题;虫草采挖时间以商定确定的时间为准,所有进山采挖人员必须办证进入,所有学生一律不得进山采挖虫草,所有进山采挖群众不得携带赌具、烈性酒、管制刀具等物品,形成准入共识,解决采挖秩序问题。
全程跟进,推进三个同步。结合“4+2”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县与县各自进村入户,重点宣讲《甘孜县虫草资源保护和采集管理暂行办法》《甘孜县虫草采集管理处罚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引导群众规范虫草采挖行为,以法治保稳定促和谐;各部门各乡镇通力协作,加强管理服务,用心用情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公安、法院、卫生、环林、安监、文化等部门在现场开展治安巡防、矛盾纠纷调处、医疗服务、环境监督、安全生产、送电影下乡等;加强与邻县的协调对接,建立现场巡查、定期会商、群众座谈、化解矛盾等工作措施,联动管控,不断强化信息共享、风险共防、现场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机制,确保边界持续稳定。
长期引导,构建三种关系。与邻县干部的关系,通过多沟通、多协调、多理解、多配合,形成管理和服务群众的合力关系;县内县外干部与自己的群众建立起“管得住、管得好、愿意管”的情感关系;通过引导、教育、鼓励群众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建立睦邻友好、邻里相望和谐采挖的长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