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19期)》。信息显示,该局组织抽检了24类食品共490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食用菌及其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
食用菌及其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整顿办函〔2010〕50号关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关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黑木耳》(GB/T 6192-2008)、《调味食用菌》(Q/GLS0001S-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吡虫啉、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氧乐果、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涕灭威、溴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胺磷、甲萘威、百菌清、磷胺、腐霉利、荧光增白剂、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31个指标。
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腌渍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13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