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6月21日,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7名缅籍入境务工人员突发野生菌中毒,其中危重6人,重症1人。情况危急,云南卫生健康部门迅速组织省、州、县医疗救治专家全力救治,截至6月25日,无患者死亡。
据了解,6月20日,陇川县王子树乡罗朗村吞吞武等7名缅籍入境务工人员人在午餐和晚餐共同进食自采野生菌汤。21日凌晨1时左右,7人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当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初步诊断为野生菌中毒,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后,患者转到陇川县人民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医院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救治患者。
中毒事件发生后,省、州、县卫生健康部门迅速应急响应,派出医疗卫生专家赶赴陇川县人民医院,帮助指导当地全力以赴救治患者、查找中毒原因等工作。6月21日,德宏州卫健委派出州人民医院肾内科和重症医学科专家赶赴陇川县。6月23日,省卫生健康委派出省一院2名专家赴陇川县,与州、县及沪滇合作援陇的上海专家组成联合医疗救治专家组,对中毒患者进行病情综合研判,全力抢救中毒患者。结合患者进食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联合专家组判定为进食鹅膏菌类野生菌引起的中毒。
24日凌晨,联合专家组对病情进展迅速、肝功能迅速恶化的患者哥生东实施了经皮胆囊穿刺胆汁引流术,使患者肝功能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24日9时,根据患者救治需要,省卫生健康委再派出省一院1名外科专家赶赴陇川县,指导和参与救治工作。
目前,患者医疗救治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特别提醒,5至9月是野生食用菌中毒高发、频发期,要注意认真辨别,不要食用有毒野生菌;如不幸发生野生菌中毒,要及时就近送医救治。
野生菌加工注意事项
云南野生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存在不少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会因有毒野生菌中含有的毒肽、溶血素、生物碱、红菇素等毒素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常见的相关中毒症状类型可以分为肝损害型、肾损害型、横纹肌溶解型、溶血型、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和光过敏皮炎型等,其中前四种类型可致人死亡。
加工野生菌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买来的野生菌不要混在一起炒或煮,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另外食用野生菌最好不要过量。
第二,在加工烹调野生菌时采用的方法要得当。不论是哪种菌子,都不要凉拌吃,其次,不论炒还是烧汤,都要炒熟煮透,不要用急火快炒。
第三,吃菌时不要喝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同时,酒精会导致全身血管扩张,从而导致血液加速,增加毒素的吸收,进而引起中毒。
发生野生菌中毒应该怎么办?
首先应及时送医。吃完菌后如感不适,有恶心、头晕、呕吐、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如果不能及时就医,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或灌肠等处理,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经过这些处理后,还是要尽快转送正规医院诊治。转送时最好携带剩余野生菌样品,以利进一步明确诊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