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农办获悉,福建省已正式启动菌草产业项目,这是我省发明菌草技术二十多年来,首次作为省立项目在全省推广。将乐、建宁等10个试点县(市、区)的72个菌草生产重点村,将新种植菌草6200亩,并享受400万的省级财政补贴。
据了解,不久前,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菌草产业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我省菌草生产发展的重点以满足栽培食用菌的原料供应为主,兼顾菌草作为燃料、青饲料的应用。三明的将乐、建宁,南平的延平、顺昌,龙岩的新罗、武平、漳平,宁德的寿宁、古田、福鼎作为今年菌草产业的10个试点县(市、区),选择72个菌草生产重点村,建立菌草生产基地,新种植菌草6200亩。
为了鼓励种植,省级财政安排400万元用于补助菌草试点工作。按照“谁种补谁”的原则,新种菌草每亩补贴400元;以试点县为单位,每100亩菌草配置一套菌草采收、切割和粉碎设备,每套补助1万元。
各个试点县将根据食用菌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所需菌草量确定菌草种植面积,搞好产销对接工作。今年新种植的菌草,除企业自建基地之外,都必须由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规范化菌草产销合同,防止产销脱节,确保“种多少、用多少”。为了帮助农户更好地掌握菌草种植和应用技术,除对试点县的骨干代表进行培训外,福建农林大学菌草研究所还将向每个试点县派驻一名技术专家,帮助指导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记者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