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食菌协【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用菌协会、食用菌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全行业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在巩固和加强食用菌产业地位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全行业从规模生产到加工增值,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从产业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2010年,全国食用菌总产量已达2201.2万吨,总产值1400多万元,产品出口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创汇17亿美元。2010年,全行业积极响应协会“食用菌文化年”活动的号召,以菌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菌文化活动,带动了全行业健康、蓬勃发展,有效提升了我国食用菌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巩固扩大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取得的成果,总结“食用菌文化年”所取得的成绩,中国食用菌协会决定开展“全国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和条件
(一)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先进县
1、为全国食用菌行业十大主产基地县、全国小蘑菇新农村行动优秀示范县或全国食用菌行业优秀基地县(符合其中之一);
2、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已成为该县的一项重要工作;
3、开展过多种菇菌文化活动,如举办过相关的展览或生动活泼的节、会等活动或有食用菌博物馆、主题园或食用菌展室等(符合其中之一);
4、在全国或区域内食用菌文化产业综合能力较强,并为促
进地区间、国家间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交流等方面做出过贡献。
5、获得各级政府表彰的“精神文明县”优先考虑。
(二) 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先进单位
1、为全国食用菌行业十大龙头企业或全国食用菌行业优秀龙头企业或食用菌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达到2A级以上企业(符合其中之一);
2、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已成为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
3、单位从业者培训率达80%以上;
4、开展过多种菇菌文化活动,如举办过相关的展览或生动活泼的节、会等活动或建有食用菌博物馆、主题园或食用菌展室等(符合其中之一);
5、具有鲜明菌文化感念的企业文化,在为促进地区间、国家间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交流等方面有贡献。
6、获得各级政府表彰的“精神文明单位”优先考虑。
二、 评选表彰办法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以近年来在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中取得的成果为重点。
2、成立评审委员会。中国食用菌协会会长张祥茂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会长陆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下设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综合组。评审委员会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3、申请全国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先进县或全国食用菌文化产业建设先进单位(只能申请其中之一)需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由省(区、市)协会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请务必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中国食用菌协会。
对评审出的先进县、先进单位,中国食用菌协会将在2011年9月8日至9日在河北省平泉县召开的“首届中华菌文化节”上予以表彰。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不收取费用。
中国食用菌协会联系人:徐晖;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33990,E-mail:xuhui405060@sina.Com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