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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菌科研人员靠项目经费生存之我见


    【发布日期】:2011-02-12  【来源】:易菇网  【作者】:毛玉帮
    在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已充分认识到具有创新能力的食用菌科学研究人员的关键作用。2009年二位菌物学领域的学者被破天荒的评为院士,就足以说明了这一点。食用菌科研人员绝大多数分布在事业单位,而我国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长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争取人才、留住人才,各单位竞相以各种方式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应该说,这几年来部分科研人员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实验室的发展和科研成果都有明显进步。
    同很多科研院校从事食用菌的专家学者交谈,他们的都有这样的感触:这些年来我国食用菌科研人员待遇的提高并非来自国家的统一政策,而是在“改革”的名义下各自提出的办法。一类办法是部门向上争取到特殊的“体改”经费,而更多的办法则是各单位自行出台政策,在项目经费上打主意。
    在食用菌科研项目经费上用以提高科研人员待遇。这种办法带来了许多负面作用,且愈演愈烈,已经到了必须认真对待的时候。在这些负面作用中以下述三方面最为突出:
    1、竞相提高收入水平以争取人才,盲目引导科研人员对其劳动报酬的期望值。应该说,已往我国食用菌科研人员的收入一向偏低,最近十多年这种情况才有了较大改进。在竞相出台的各种“体改”和“土”政策的盲目促进下,食用菌科研人员对其劳动收入的期望值也上升很快。
    2、影响了高水平食用菌科研成果的产出,违背了国家立项的期望。提取收入(主要为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一般直接与项目数和项目经费的多少挂钩,这促使食用菌科研人员四处竞争各种类型的项目,结果往往超载承担项目,忙于应付项目的完成,造成浮躁的心态,影响了成果的水平,致使在立项时所许诺的一些目标往往无法达到。
    3、影响了食用菌科研的诚信。目前我国的食用菌科研立项,除包括少数的劳务费外,一般不含人头费,但从项目经费开支各种津贴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事业单位的会计造假虽然在性质上远不如企业及一些地方政府来得严重,但很难说这种不严谨的行为不会影响到科研的诚信。对专业食用菌工作者而言,诚信的建立是推动食用菌事业进步的根本。
    为了提高我国的食用菌科学研究水平,使我国的食用菌产业发展在远期上更具有国际竞争力,必须尽早解决事业单位中具有创新能力的食用菌科研人员的待遇问题。靠"项目"经费是提高食用菌科研人员待遇笔者始终觉得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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