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分含量超标严重。本次抽查中有17种产品的水分含量不合格。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中规定水分含量为12g/100g,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水分含量为19g/100g,超过了标准规定的要求。水分含量高的产品,在储藏过程中易霉烂变质,失去食用价值。
2、部分黑木耳干湿比项目不合格。干湿比是判定黑木耳干制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干湿比是指干木耳与浸泡吸水并滤去余水后的湿木耳重量之比,GB/T6192-1986黑木耳国家标准规定,一级产品要求干湿比在1:15以上,二级产品要求在1:14以上,三级也就是标准中所规定的最低等级,也要求干湿比在1:12以上。由于新鲜的黑木耳胶质含量很高,在常温保存下,极易发粘变质,所以常常制成干品。本次抽查的黑木耳产品中有6种产品的干湿比不合格。
3、部分企业的食品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标注准确。本次抽查中有3种黑木耳产品食品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一些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尤其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以促使食用菌产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出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