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陆续发生毒蘑菇中毒
事发家庭共5人,现住在岳阳市汨罗市范家园镇金山村豹山冯组。5人平时在一起生活,其中4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1人户籍为河南驻马店,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在现住地从事刮松油工作。
2014年6月14日16时,病例一家从工作的山上采摘约半斤重小白菌,当晚7点晚餐炖汤,4人食用。15日凌晨,陆续出现呕吐、腹泻、腹痛。自行服止泻药及请村医上门吊盐水,症状无缓解。15日19时许,病例家中养的小狗死亡,才引起重视。邻居建议转往汨罗市人民医院就诊。20时到汨罗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后,病情加重,出现急性肝功能衰竭。16日8时35分,转长沙市治疗。于16日12时转入长沙市第一医院,一名男性病例于18日下午转入重症监护室,19日15时因病情重,医治无效死亡。其他3名病例于19日下午17:00转入重症监护室,目前仍在救治中。
请不要食用野生毒蘑菇
春夏季我市雨水充沛,导致野生菌、蘑菇等生长旺盛,不少人喜欢到山上、树林里采野生菌和蘑菇尝鲜,殊不知,在大快朵颐的同时危险也悄然袭来。
野生毒蘑菇大多长在山区,在外观上与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能以是否有虫蛀或花纹等外观进行鉴别,也不能用民间传说的“与大蒜、银器一起煮后是否变色”等不科学方法进行鉴别。
毒蘑菇中毒没有特效解毒药,毒素损害肝、肾等器官,死亡率极高。食用毒蘑菇的发病时间从2小时到20小时不等,越短时间发作的毒性越轻,危害最大的是对脏器器官构成伤害的类型,这类最毒的也最难被及早发现。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食安办提醒公众增强自我保护和生命安全意识,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如不慎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应组织专家会诊,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有效抢救措施,尽量降低死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