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年来
福建省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365000
【中文摘要】 <正> (三) 品种登记(注册)制度我国目前仍未制定食用菌品种登记制度,现介绍日本种苗法中有关食用菌品种登记制度供参考。 1978年12月日本修改了《农产种苗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制定了新的种苗法。这个法律是由品种登记制度和指定种苗制度两部分组成的。品种登记制度是登记(注册)新育成的品种,保护育成者权益的制度。指定种苗制度是政府指定可以流通的种苗的制度,是加强种苗流通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制度。
【文献出处】 中国食用菌,Edible Fungi of China,编辑部邮箱,1992年06期 【DOI】CNKI:SUN:ZSYJ.0.1992-06-004